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有关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选
按照各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如下:
招聘单位及岗位代码 |
入围体检综合成绩分数线 |
姓名 |
面试准考证号 |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
72.73 |
董超雯 |
20210087000732 |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
74.37 |
谢兰珍 |
20210087001075 |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信息中心 |
74.63 |
马遥 |
20210087000169 |
黄蓓蕾 |
202100870016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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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星原 |
20210087001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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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艳 |
202100870022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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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税收科学研究所 |
74.53 |
龙熠 |
20210087000684 |
李沁晗 |
20210087001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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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机关服务中心 |
79.07 |
谢丽媛 |
20210087000548 |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机关服务中心 |
72.33 |
吴飞 |
20210087000419 |
二、体检安排
体检工作由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统一组织。
(一)确认体检时间及地点
确认体检时间:2021年11月29日上午10:00
确认体检地点:贵阳市观山湖区通宝路2号金融城一期商务区3号楼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1510办公室
未参加体检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体检时间与地点
体检集合时间:2021年11月30日上午7:20
体检集合地点: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门前广场,集合后统一出发前往体检机构。
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于11月30日早晨7:20准时到达省税务局门前广场集中。7:30前仍未到达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2012〕65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规定的标准和要求执行。
三、体检注意事项
(一)考生需提供面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考生所持证件不全的,不得参加体检。
(二)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在到达集中地点后,应全程服从管理,按要求向工作人员出示“贵州健康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三)不按规定时间到达集中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
(四)体检前8—12小时内请不要进食,保持空腹;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禁酒,避免剧烈运动,保持充足睡眠。近视的考生务必请佩戴合适自身的镜框眼镜。
(五)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2021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