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为我镇3个村卫生室公开招聘乡村医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医生3名,具体岗位为:桥头村卫生室1名,龙宝村卫生室1名,岩孔村卫生室1名。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行良好;
2.年龄45周岁以下(1976年12月01日之后出生);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特殊重大疾病;
4.具有大专及以上医学专业相关学历,能独立开展诊疗服务;
5、有卫生院或卫生室工作经验者优先(未经原单位同意辞职的卫生室人员一律不允许报考),取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全科医师资格证优先录取;
6.无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影响招聘的情况。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签订聘用合同、上岗等程序进行。应聘人员应在2021年12月10日前在高峰镇卫生院五楼办公室报名登记,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6日—2021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高峰镇卫生院五楼办公室,联系电话:0851-88901762。
(3)报名方式: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有资格证、执业证的还需提交相关证照原件及复印件。现场审查无误后填写《贵安新区高峰镇卫生院2021年公开招聘乡村医生报名表》一份(详见附件),每位应聘者限报1个岗位。
2.面试考察。由高峰镇卫生院按报名名额确定面试考察人选,面试考察通过现场测试、谈话、随机提问等方式考察应聘人员的仪态仪表、应辩能力及专业能力,看是否符合医疗岗位从业人员职业要求。
3.公示、签订聘用合同、上岗。面试考察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后上岗工作,合同期一年,期满后根据本人意愿和工作表现优先续签。对不服从工作安排、不能胜任村医岗位及考核不合格的,我院将按照合同约定解除聘用合同。
四、工资待遇
乡村医生基本工资为1017元/月,外加村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补助,并按照企业职工标准办理养老保险。
五、组织实施
招聘工作由高峰镇卫生院向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备后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