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的意见〉的通知》(黔党发〔2009〕6号)、《中共黔东南州委、黔东南州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黔东南党发〔2009〕9号)、《贵州省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组通〔2011〕66号)和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四项目人员”年度考核与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转聘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经体检、考察政审合格,报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拟聘用滕芯维、吴宏杰、龚武枢、林泽富四位同志为我县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2021年12月13日至2021年12月21日)。欢迎社会各界对上述人员进行监督,如发现谁存在违法违纪现象或不具备聘用资格条件,可来人来函来电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0855-7525726
天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