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高、履职能力强、廉洁高效的职业化社区干部队伍,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并结合《汇川区关于开展村(社区)干部职业化建设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常驻干部 18名,现发布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社区常驻干部为街道劳动合同制用工人员,不占用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主要从事社区相关工作。本次拟招聘社区常驻干部18名,具体岗位由街道统筹分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截止2018年8月,在社区(村)工作1年及以上的,学历可放宽到中专(高中)及以上。(需由所在单位提供相关证明)。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截止2018年8月在社区(村)连续工作满1年及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8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和人民。
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道德,无党纪、政纪处分及刑事处罚记录。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身体健康。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截止2018年8月31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18届毕业生。
2、正在立案审查或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处罚过的人员。
5、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聘用期待遇
常驻干部报酬由基础报酬、岗位报酬、绩效报酬、年度考核奖励等四部分构成,并建立报酬正常增长机制;报酬由街道发放。
1、基础报酬:2000元/月。
2、岗位报酬:300元/月。
3、绩效报酬:绩效报酬为每月1000元,分为基础绩效(600元)和奖励绩效(400元)。基础绩效每月经街道考核后发放,奖励绩效每年年底经所在街道综合考核后兑现。具体考核标准由街道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
4、年度考核奖励: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具体考核办法由街道制定),街道可视情况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参照汇组通〔2015〕4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5、其他保障: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6、报酬增长机制:结合汇组通〔2015〕5号文件精神,对获得连任连聘的,从次年开始,每月基础报酬增加100元;结合黔组通〔2013〕25号文件精神,对获得省级点名表彰、连续2年获得市级点名表彰或连续3年获得区级以上点名表彰的,从次年开始,月基础报酬增加200元。报酬经费由区财政局测算后纳入区对镇(街)财政体制基数。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方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社区常驻干部的基本程序为: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考试(笔试、面试)与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1、发布公告:在汇川区政府网,就招聘职位、招聘范围、招聘资格条件、招聘程序等发布公告。
2、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在汇川区上海路街道党政办进行,方式为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16日至18日止(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上海路街道办事处服务大厅(宁波路中央公寓三楼平台)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本人或委托他人在报名时间内到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须仔细对照《招聘简章》,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个人不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不能报考,否则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如因学历、专业、年龄及其它应备条件等不符合《招聘简章》资格条件,在招聘各环节审查时均直接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或聘用资格;《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报考者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上海路街道公开考试招聘社区常驻干部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1份;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原件(2018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复印件各1份;
③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3张;
④在社区(村)连续工作经历证明,须提供由相关镇、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材料。
⑤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5)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街道党政办负责,对照《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审查的内容包括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资格初审合格的,由资格初审人员签署意见。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作无效处理。
资格审查及复审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在招聘各个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如因报名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错误而未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
(6)现场信息录入。报考人员经初审合格后,在报名现场录入电子版信息,信息录入后,必须经报考人员本人现场签字确认信息无误后,报考人员方可离开;经签字确认后的信息,如后面发生信息有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7)领取准考证。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于2018年8月20日9:00至2018年8月21日17:00期间,到上海路街道党政办领取准考证。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本次笔试考试。
3、统一考试。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1)笔试
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笔试的考务工作。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卷面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的范围主要包括:政治理论与政策、法律基础知识、职业道德、科技常识、人文历史常识、时事政治、公文处理等基础知识和写作。
笔试时间为: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街道党政办负责。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如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可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招聘职位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人数仅为1:1或低于1:1比例的,可以进入面试,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未达到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入面试。参考者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面试的,计入开考比例,其面试成绩按0分计算。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反应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解决处理问题和实践应用能力、奉献精神和责任心。
考生凭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4)加分(笔试加分)
①截止2018年8月31日在汇川区镇(街)村(社区)连续工作满3年报考职位的,加3分;(需提供汇川区镇(街)所辖村(社区)任村(社区)干部或社工连续工作经历证明,经历证明须由汇川区镇、街道办事处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②汇川区建档立卡贫困对象报考职位的,加3分;(需提供汇川区脱贫攻坚办出具的证明材料)
符合两个以上加分条件的,累计只加5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请于8月21日前提供相关材料到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加分审核认定。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结果无异的,予以加分。
应试人员总成绩在汇川区政府网上公布。
4、体检
(1)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可以递补,递补方法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最多递补三轮,递补中如遇考生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相同的情况,将不再进行递补。
(2)体检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3)体检时间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5、考察
考察工作由领导小组统一部署,街道党政办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时必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招聘职位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察不合格: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记录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
(3)有政治、经济和其它问题;
(4)发现有其它较严重疾病;
(5)组织纪律涣散,违反劳动纪律者;
(6)以弄虚作假获取报名资格条件的;
(7)按照《招聘简章》不得报考的人员。
考察中发现有不合格的,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6、 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5天。对拟招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规定进行调查。
7、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街道办事处与聘用人员依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后如工作因需要可续签。
五、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在公开招聘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发现,从重查处。
六、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遵义市汇川区上海路街道社区常驻干部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1-28624645
监督电话:0851-28638205
七、其他说明
1、公开考试招聘期间,有关事宜将在汇川区政府网站、上海路街道公示栏上公布,因考生未认真阅读招聘简章或未按要求留意发布的事宜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需带上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考生证件不齐全,不得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
3、考生成绩和录取情况在汇川区政府网站、上海路街道公示栏上予以公示。
4、考生联系电话必须保持随时畅通,以便通知联系。
附件:汇川区上海路街道2018年公开招聘社区常驻干部报名表.xlsx
201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