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雷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管护工作,切实保护好森林资源,根据省、州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林管员2名从事森林资源保护日常管理工作,其中雷公山管理站1名,小丹江管理站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林管员应具备如下条件
1.热爱祖国、身体健康、责任心强、遵纪守法;
2.年龄:22~35周岁;
3.能胜任野外森林巡护工作;
4.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林业专业毕业生;
5.能熟练操作电脑和智能手机操作;
6.驾驶技术娴熟,有从事林业等相关工作经历和在公益性岗位即将到期人员可放宽到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7.热爱森林管护工作,工作踏实,有干事激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与原用工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林管员工作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2月7日。
2.报名所需材料:《雷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2年林管员招聘登记表》1份、本人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本人近日免冠一寸白底照片3张(同底,包括电子照片),如有工作经历的材料请一并提供。
3.报名地点和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者网上报名两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本人携带上述材料到雷公山保护区管理局办公楼二楼(雷山县丹江镇永乐路45号)进行现场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发送到QQ邮箱:340153145@qq.com。(务必备注“林管员报名”等字样)
4.报名要求:报名时,报名者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人员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对所提供的证件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合格的,管理局研究后择优录用,并通过网站、电话、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发布招聘结果。
四、工作内容
1.按照管理站的工作安排,对其管护责任区森林资源进行定期巡山护林;
2.协助管理站执法人员开展调查处理各种涉林案件;
3.协助管理站林政员开展宣传森林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林业政策等;
4.驻站工作22天以上,协助管理站做好内勤管理等工作。
5.协助做好其他工作。
五、聘用及相关待遇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择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岗位,签订服从安排承诺书,签订聘用协议,不服从安排的不予聘用。协议实行一年一签,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执行试用期工资2500元),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工资3000元/月(包含个人部分五险,单位部分五险由我局承担)。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雷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负责解释。
招聘联系人:李 宁(科长)
报名咨询电话:13508553393
附件:雷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2年林管员招聘登记表.xlsx
雷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