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清镇市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笔试考试时,因调度信息未能无缝衔接,个别考点部分考生未按《贵州省2021年下半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第三版)》规定提供第二次核酸检测证明而进入考场。笔试考试结束后,清镇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也接到个别考生反映该问题。为严明工作纪律,本着维护公平公正、对考生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经清镇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当天参加笔试考试考生的核酸检测证明进行了复核,经复核,部分考生缺少第二次核酸检测证明印证材料。现就补充完善核酸检测证明印证材料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贵州省2021年下半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第三版)》“考前14天内有‘本土阳性病例报告地级市’旅居史人员,须提供考前5日内间隔24小时的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其中第2次核酸检测须在考前48小时内在考点所在地级市进行),方可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同时取消其相应考试资格,并按相应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的规定,核酸检测证明是作为考生参加笔试考试的资格条件之一。《清镇市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规定:“资格复审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经清镇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复核,现将笔试考试当天第二次核酸检测证明印证材料存疑的考生(第一批共24名)(详见附件)公告,请涉及考生于2022年2月18日下午17:00前将参加笔试考试时需提供的第二次核酸检测证明印证资料电子档扫描上传邮箱:50895922@qq.com或纸质档交到贵州省清镇市百花新城综合楼1412室(清镇市教育局人事科)。若考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笔试考试时要求提供的第二次核酸检测证明印证资料,将按《简章》规定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由此给考生带来的不利影响,我们表示深深的歉意。我们将深刻反思,认真细致做好工作,更好服务考生,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0851-82522296 (清镇市教育局人事科)
清镇市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