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8名,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实行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4.工作踏实,认真负责,学习能力和动手能力强。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三、岗位需求
序号 |
招聘岗位 |
招聘 人数 |
学历要求 |
学位要求 |
专业要求 |
年龄要求 |
其他要求 |
1 |
临床医师 |
10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35周岁以下,具有执业资格证书放宽到40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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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护理人员 |
8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护理学 |
35周岁以下 |
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2年2月17日-2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除外)。
2、报名地点:荔波县人民医院人事科(行政楼2楼206办公室)。
3、报名所需证件: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彻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报名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即取消其被招聘资格,因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承担,情节严重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体检结束后,考生体检结果未达到标准需复检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2天时间内进行复检。
3.体检不合格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一次递补体检。
七、聘用审批
1.体检合格的人员,办理试聘用手续,试用期1-2个月。
2.试用期合格后转正式聘用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书》行聘用制管理。
八、待遇
1.转正式聘用后,大专学历薪酬待遇为:基础工资1800/月+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同工同酬);本科学历薪酬待遇为:基础工资1900/月+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同工同酬)。
2.医院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及公积金相关规定缴纳公积金及四项社会保险(即养老保险、城乡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九、咨询电话:0854-3610013。
十、本招聘简章由荔波县人民医院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