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口腔科医生及乡村医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口腔科医生1名、乡村医生若干。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行良好;
2.年龄45周岁以下(1977年3月12日之后出生);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特殊重大疾病;
4.应聘口腔科医生应至少取得口腔医学专业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
5.应聘乡村医生应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且为社区医学、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等专业毕业,能独立开展诊疗服务;
6.有卫生院或卫生室工作经验者优先(未经原单位同意辞职的医务人员一律不允许报名),同等条件下,取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全科医师资格证优先录取;
7.无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影响招聘的情况。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体检、签订聘用合同、上岗等程序进行。应聘人员应在2022年3月25日前在高峰镇卫生院五楼办公室报名登记,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14日—2022年3月25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高峰镇卫生院五楼办公室,联系电话:0851-88901762。
(3)报名方式: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1份(详见附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有资格证、执业证的还需提交相关证照原件及复印件。
2.面试考察。由高峰镇卫生院按报名名额确定面试考察人选,面试考察通过现场测试、谈话、随机提问等方式考察应聘人员的仪态仪表、应辩能力及专业能力,看是否符合医疗岗位从业人员职业要求。
3.公示、签订聘用合同、上岗。面试考察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后上岗工作,合同期一年,期满后根据本人意愿和工作表现优先续签。对不服从工作安排、不能胜任应聘岗位及考核不合格的,我院将按照合同约定解除聘用合同。
四、工资待遇
口腔科医生:基本工资+绩效,具体根据高峰镇卫生院现行薪酬制度执行。
乡村医生:政策性补助+基本医疗收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并按照企业职工标准购买五险。
1、政策性补助:常住人口1000人(含1000人)以上的村卫生室在岗村医政府政策性补助1317元/月,常住人口500人(含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村卫生室在岗村医政府政策性补助1417元/月;从事本地村医工作满一年,每月增加30元工作年限补助,连续工作满两年,每月增加60元工作年限补助,以此类推,按年递增,最高补助到年满60岁为止,中途离职需重新计算工作年限;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全科医师每月另行补助2000元,执业医师每月另行补助1500元,执业助理医师(不含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每月另行补助500元;
2、基本医疗服务补助:根据各村卫生室诊疗能力和水平确定;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根据各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量及绩效考核情况核定。
五、组织实施
招聘工作由高峰镇卫生院向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备后组织实施。
附件1:贵安新区高峰镇卫生院2022年公开招聘口腔科医生报名表
附件2:贵安新区高峰镇卫生院2022年公开招聘乡村医生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