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妇幼健康发展需要,为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人才队伍素质,为单位长足发展储备人才,经主管部门批准,决定2022年公开临聘15名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为做好公开招聘工作,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基本原则与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临聘;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相关程序,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员范围、数量、对象、专业及条件
1.招聘范围、数量及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影像学医师1名、幼教1名、康复师2名、护士3名、临床医师8名到三穗县妇幼保健院工作。
2.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服从医院管理。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4年3月1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10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历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1.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及地点安排如下:
报名时间:2022年3月10日--2022年 3月17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周末除外)
报名地点:三穗县新陆大道妇幼保健院十楼办公室(人事科),不能到现场报名的请将相关报名资料电子版和扫描件发邮箱:ssxfybjy@163.com。
咨询人:杨女士
咨询电话:0855-4526822
2.报名提交资料(包含毕业证、身份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审查贯穿于招录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聘用资格。
4.本次招聘以面试形式进行,按照面试成绩进行择优录取。
四、面试内容:相关专业知识。
五、面试时间及地点
1.面试时间:2022年3月18日
2.面试地点:三穗县妇幼保健院十楼小会议室。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及专业技术水平等,时间不超过15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确定为聘用的人员,在县级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结果交到三穗县妇幼保健院人事科。
六、聘用
1.取所需招聘人员面试合格的进行考察及资格复查,考察及资格复查合格者,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2.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确定为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试用合格者,试用期满后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三年一签。
3.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若上级有相关文件要求,医院不得聘用人员时,给予解除合同。
4.在本次招聘中,如遇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从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
七、工资待遇
考生经录用后,薪资待遇参照医院现有聘用职工工资待遇标准执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计发基本工资,试用考核合格后,工资为基本工资加月绩效(注:临床医师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并经考核合格的按正式员工待遇,影像学医师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并能独立出具诊断报告的按正式员工待遇)。
八、疫情防控要求
凡参加三穗县妇幼保健院2022年公开招聘非编制专业技术人员的考生,须严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附件2)
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同时取消其进入对应环节的资格,并按相关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处理。如有违法情况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附件:
三穗县妇幼保健院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