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台拱街道干部队伍,解决街道任务重、人员少实际困难,经台江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台拱街道聘用6名编外用工人员,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江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台府办发〔2018〕88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公开招考聘用工作,特制定编外用工人员工作方案。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具有台江县户籍,能熟练运用苗语交流;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3年4月2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7年4月20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并符合拟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被辞退未满5年的;
5.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含正在服刑期间的);
6.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7.黔东南州人事考试不良诚信记录人员;
8.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二、公开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台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taijiang.gov.cn/)、今日台江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招聘的职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阶段:(4月26日8:30—17:30)
报名地点:台拱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
报名所需材料:
1.《台江县台拱街道2022年招聘编外用工人员报名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本《实施方案》、《职位一览表》、《报名表》及承诺书,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二)资格审查阶段:(4月27日)
资格审查由台江县台拱街道办事处编外用工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实施。
(三)笔试、面试阶段:(4月28日、29日)
笔试和面试试题由台江县台拱街道办事处编外用工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4月28日上午10:00--11:30笔试,4月29日上午10:00面试,各岗位报名1人以上即可开考。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笔试面试地点:台拱街道计生站四楼会议室;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
考生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及招聘岗位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笔试、面试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签订《台江县台拱街道编外用工人员招聘新冠肺炎防控个人承诺书》,扫描“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贵州健康码”结果为绿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体温检测合格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另:考前14天内有“本土阳性病例报告地级市”旅居史人员,须提供考前5日内间隔24小时的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中第2次核酸检测须在考前48小时内在黔东南州进行),方可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其余所有考生均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点参加本次考试。
(四)体检(5月5日)
按照岗位招考和综合成绩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指定到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体检不合格的岗位考生由下一名考生依次递补。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台拱街道纪工委具体负责。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被辞退未满5年的;
5、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含正在服刑期间的);
6、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7、不符合本《实施方案》和所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年龄和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
8、未能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有效毕业证书的;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五、公示聘用
(一)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台江县台拱街道办事处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合同为一年一签,并上报县人社局、县编委办、县财政局备案。
(二)录用的编外用工人员劳动报酬: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江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台府办发〔2018〕88号)文件要求执行。
附件3:台拱街道编外用工人员招聘新冠肺炎防控个人承诺书(参考)
台江县台拱街道办事处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