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院临床工作需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药学(中药学等)相关专业见习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资格复审和面试考核相结合,通过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招聘审核、签订见习就业协议等程序进行组织招聘。
二、招聘计划、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见习护理人员2名,药学(中药学等)相关专业见习人员1名。
(二)招聘对象
2024年毕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脱贫户及防贫监测户优先。
(三)招聘条件
1.护理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药学(中药学等)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2.护理须具备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服从管理、听从指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意识,工作责任心强,服从单位工作安排;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和过硬的政治思想素质。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或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因不服从学校学习安排或考试不通过等未取得毕业证书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要于2025年5月8日至7月31日在贵州公共招聘网上(https://gzggzpw.gzsrs.cn/)投递个人简历。
四、面试
具体时间待定,面试所需资料: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护理需提供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习水县回龙镇卫生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组织面试时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凡因弄虚作假或提供虚假材料进入各招聘程序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产生的责任后果一律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六、见习时间及待遇
见习时间为12个月,见习期间按照规定予以购买保险,基本工资1980元+绩效/月,其中工作量绩效按照院内管理制度考核后发放,卫生院提供免费住宿和食堂生活。
七、见习人员管理
见习人员经报名、面试和资格审查合格后签订见习协议,见习期间不服从单位合理工作安排和不能胜任工作的,我院有权与其解除见习协议。
咨询电话:
0851-23316839
联 系 人:
蔡涛(15121215215)
汪健(18085269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