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制】铜仁市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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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5-19 23:21:03 338 附件下载
➤【公务员、事业编】招1000人!2024年省考、事业单位线上模考(考试截止3月3日)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为提高铜仁市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水平,选优配强城市社区工作者,经研究,采取全市统一组织实施的方式开展2025年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现制定简章并公布如下。

一、选聘原则和程序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强化政治引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按照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选聘计划

本次计划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289名,具体选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铜仁市2025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需求表》(附件)。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基层工作,服从组织调配及工作安排,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拟报考岗位所需的有关资格条件。

6.学历及年龄要求:

(1)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7年5月22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4年5月23日及以后出生)。具备以下条件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9年5月23日及以后出生):①退役军人;②西部计划志愿者;③“三支一扶”人员;④近5年来获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

7.限户籍的岗位,户籍迁入登记时间限于2025年5月22日及以前;限生源条件的以参加中考、高考时户籍所在地为准。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的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3.因黄赌毒、酒驾、寻衅滋事等被治安管理处罚的,受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影响期限未满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存在涉黑涉恶问题或者利用家族势力、宗族势力甚至黑恶势力等干扰村(居)务的,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等教育非2025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25年不能如期毕业的。

8.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处分、政务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9.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情形的岗位。

10.不符合报考条件、选聘岗位等所需资格条件的。

11.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城市社区工作者的。

四、信息发布

选聘信息在“铜仁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发布,同步在“铜仁智慧党建云:www.trzhdj.gov.cn”、“铜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sj.trs.gov.cn”及相关区(县)人民政府网转发。在选聘期间,报考人员须关注上述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有关选聘信息,对因本人未及时查看或未认真阅读公布事宜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等情况,认真对照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选择符合本人的岗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2.本次选聘计划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岗位的选聘计划人数予以调减或取消。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岗位在网上进行公示。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统一在网上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25年5月22日09:00至5月28日17:00。

3.报名程序:

网上报名启动后,报考人员应在2025年5月22日9:00至5月28日17:00期间登录“网址:http://trs.pzhl.cn”报名系统,按网页提示报名程序注册、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

每人仅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选聘简章》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填写报名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在提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后,都须进行报名信息复核。复核无误后点击“确定无误后,保存”键后,报名信息将进入审核流程,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将不能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若不点击“确定无误后,保存”键,报名信息将无法进入审核流程,导致报名失败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报名序号、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个人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

本次选聘考试不收取报名费。报名期间,将视情况在网上公布报名情况(岗位报名人数、资格审核通过人数等),供报名人员参考。

(三)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5年5月22日09:00至5月29日17:00。

1.资格初审由市社区工作者选聘工作组统一组织,由相关区(县)社区工作者选聘工作组具体负责审核。

2.审核人员对已经提交的报名申请,对照《选聘简章》有关要求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在24小时内进行资格初审,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2025年5月29日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

3.岗位选聘计划被调减的,报考该岗位的报考者不得调整岗位。岗位选聘计划被取消的,报考该岗位的报考者可于2025年6月4日09:00—17:00网上提交申请改报。已成功报名的报考者及选聘计划被取消后申请改报岗位成功的报考者,不予改报。

4.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选聘条件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

5.考试要求诚信报考,不符合条件或不诚信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如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的,视情形追究资格初审有关人员的责任。

6.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在2025年5月28日17:00前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其他信息有误的,须本人提出申请,经相关区(县)社区工作者选聘工作组审核同意后进行修改。

(四)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

报名成功的考生于2025年6月12日09:00至6月14日08:30期间登录“网址:http://trs.pzhl.cn”打印笔试准考证(为防止网络出现异常问题,建议考生打印准考证不要选择在规定时间的最后一天进行)。

六、笔试

(一)笔试对象:初审合格人员。

(二)笔试科目:《综合知识》。

(三)笔试时间:2025年6月14日(周六)上午9:00—11:00。

(四)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体检、考察等选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五)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

(六)笔试成绩计算:笔试科目分数为100分。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笔试成绩在指定网站公布。

七、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对象为根据笔试成绩,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资格复审人数与选聘计划数3:1比例确定,达不到比例岗位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排名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二)资格复审工作由相关区(县)社区工作者选聘工作组组织实施,明确专人负责。资格复审工作人员按照《选聘简章》和考生填写的《报名表》,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查,并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

(三)资格复审对象须提供网上打印的《报名表》1份、毕业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选聘岗位所需其他条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此外,放宽年龄条件的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或同级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并出具的证明原件(证明材料须载明入伍时间、入伍地点、服役部队、退役时间等内容,须由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放宽年龄条件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需提供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仍在岗的,须提供服务单位及区(县)引导办(项目办)出具服务满2年的证明(证明材料需载明服务项目、服务单位、起止时间、服务年限、考核结果等情况)及同意报考意见原件;放宽年龄条件的近5年来获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须提供获奖证书或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以编外聘用人员身份报考的,须提供与所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关系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在岗证明原件各1份。报考有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要求的岗位,须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原件,须由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2025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限户籍(生源、兵源)的岗位,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或同级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并出具的证明原件(证明材料须载明入伍时间、入伍地点、服役部队、退役时间等内容,须由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由具体审查人签署意见并签名。

(四)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对象,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在递补期内按该岗位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递补审查不符合选聘资格和条件(含自愿放弃)的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五)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八、面试及考试成绩计算

(一)面试人员确定:面试人员为经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面试工作由相关区(县)社区工作者选聘工作组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及合格分数线:

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九、体检

体检对象根据参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依照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计划选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如同一岗位考生的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另作加试,以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规定程序进行,体检医院由相关区(县)社区工作者选聘工作组指定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意见等一律不予认可。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予以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十、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由相关区(县)社区工作者选聘工作组组织开展考察工作。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考察对象,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并按“凡进必审”的原则,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选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实守信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高校毕业未就业的考生侧重于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考察方式主要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实地走访和面谈等方式进行,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政审工作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提出聘用意见。

在考察中发现有不得报考情形和违反《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和贵州省有关规定的,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按照本岗位总成绩及《选聘简章》要求,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十一、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

(二)聘用。

1.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由相关区(县)社区工作者选聘工作组组织开展选岗,岗位选择由城市社区工作者按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及《选聘简章》要求依次选择岗位。岗位选定后,由相应街道党工委行文聘用,街道办事处签订劳动合同,统一安排到社区工作。各级党委社会工作部门要及时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将城市社区工作者纳入管理。

2.新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设立试用期和最低聘用期限,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街道考核合格后纳入城市社区工作者管理;最低聘期一般为3年,连续3年年度考核合格可续签。

3.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选聘单位报到,否则,按规定解除聘用资格。

4.新选聘的城市社区工作者经区(县)党委组织、社会工作等有关部门联合审核后,按程序报市级备案。

十二、二次开发

为合理运用本次选聘笔试、面试结果,自本次选聘考试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因新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拒绝签订聘用合同或城市社区工作者辞职等原因造成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空缺的,根据本次选聘考试笔试、面试总成绩确定顺延递补人员名单,并通过相关区(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公告结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对递补人员另行组织体检、考察和聘用相关工作。

十三、待遇保障

薪酬待遇按照相关区(县)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执行,薪酬待遇主要包括职务薪酬、级别薪酬、绩效薪酬、学历津贴和职业资格津贴。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落实基本养老等社会保险。试用期薪酬待遇从其规定。

十四、纪律和监督

本次选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十五、有关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选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选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选聘简章》和《岗位需求表》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聘资格。

(二)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报考人员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错误或不畅通导致选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对未进入下一环节的报考人员不再进行通知。

(四)报考人员请密切关注官方网站发布的选聘信息,因个人原因贻误选聘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五)本《选聘简章》由市社区工作者选聘工作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市社区工作者选聘工作组研究确定。

(六)联系方式

1.报名期间各选聘区(县)咨询电话接听时间为09:00—17:00,接听电话如下:

碧江区  0856—8623325

松桃县  0856—3969959

玉屏县  0856—3429689

江口县  0856—3930722

石阡县  0856—7939636

印江县  0856—6227709      

思南县  0856—6993098

德江县  0856—6968168

沿河县  0856—8225297

2.网上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811-9816

3.监督电话:

碧江区    0856—5212339

松桃县    0856—2353010

玉屏县    0856—3225858

江口县    0856—4196820

石阡县    0856—7620166

印江县    0856—6223899

思南县    0856—7228200 

德江县    0856—8531279

沿河县    0856—8221275

中共铜仁市委组织部      0856—5224408

中共铜仁市委社会工作部  0856—5287808

 附件:铜仁市2025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需求表.xls


【来源】铜仁政府网 【编辑】小新 【地区】铜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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