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县事业单位选人用人工作质量和水平,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增强事业单位活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和《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25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按照全省联考工作的要求,经研究,2025年石阡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7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进行,成立了2025年石阡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依照本《实施方案》具体组织实施。
二、招聘原则和程序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并按照确定计划、制定方案、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
石阡县2025年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67名,其中:综合部门67名(县直13名、乡镇街道54名)、教育系统72名、医疗系统28名。详见附件1《2025年石阡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学历、专业、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招聘岗位、学历及专业详见“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热爱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
5.报考年龄要求: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7年2月17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9年2月17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4年2月17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9年2月17日及以后出生);报考定向招聘“村(社区)干部”岗位的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4年2月17日及以后出生);报考定向招聘“优秀村(社区)干部”岗位的,为我县现任村(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民(农村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的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4年2月17日及以后出生)和任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9年2月17日及以后出生)。
6.部分定向招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岗位,限由省、市统一选派到我县范围内服务满2年及以上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和2020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工作”连续在村工作3年及以上的人员报考,服务年限计算时间均截止2025年12月31日。
7.部分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岗位,须为铜仁市辖各区(县)户籍(生源)或兵源的普通高等教育学校在校期间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军人,截止2025年2月17日前已办理退役手续的退役军人。
8.报考定向招聘“随军家属”的岗位,截止2025年2月17日仍在驻阡部队服现役的随军家属。
9.报考定向招聘石阡县“村(社区)干部”的岗位,须满足:截止2025年2月17在石阡县担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副主任连续任职满3年且至今仍在岗的。
10.报考定向招聘“优秀村(社区)干部”的岗位,须满足:截止到2025年2月17日,工作表现好、政治过硬、群众认可,具有大专学历,在石阡县所辖行政村(社区)累计工作满5年、任职满3年以上且连续3年考核合格及以上的现任在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和在社区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任现职累计满5年以上的现任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
11.报考限石阡县户籍(生源)条件的岗位,本县户籍为2025年2月17日前在石阡登记入户(已在公安机关办结石阡户籍登记入户手续);本县生源为中考、高考时户籍所在地在石阡县。
12.报考限2025年度高校毕业生,是指毕业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专科(含高职)及以上高校毕业生,并面向2023年、2024年度毕业但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开放,且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不含委培生、定向到具体单位工作的定向生,不包括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类、各类非学历教育的毕业生)。
13.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要求(报考中小学教师类岗位需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职校教师岗位可提供职业技能证;报考医疗卫生类部分岗位需提供岗位所需的护士及以上资格证、执业医师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药士及以上资格证等)。
14.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反失信行为的人员。
4.经公开招考录用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和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
5.截止报名时服务期未满一届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6.石阡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7.未经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当地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8.在读的在校生、现役军人及2025年不能如期毕业的。
9.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10.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相关须回避情形的岗位。
11.不符合招聘对象、岗位的报考条件或所需资格条件的。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在“石阡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网址:http://www.shiqian.gov.cn)。
六、报名及网上资格初审
(一)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选择符合本人的岗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未按时提交报名信息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未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2.本次招聘计划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以缴费为准),该岗位的招聘计划人数予以调减或取消。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岗位在网上进行公示。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2月17日9:00至2月21日17:00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2月17日9:00至2月22日17:00
网上缴费时间:2025年2月17日9:00至2月23日17:00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5年3月24日9:00至3月27日17:00
1.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报考人员应在2025年2月17日9:00至2月21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rsks.com.cn)”报名系统,按专题网页提示的报名程序注册、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
2.网上报名程序。
报考人员应在2025年2月17日9:00至2月21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rsks.com.cn)”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实施方案》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填写报名表相关信息,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未按时提交报名信息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未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特别提醒: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者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5年2月17日9:00至2月22日17:00。
1.资格初审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审核。
2.审核人员对已经提交的报名申请在24小时内进行审核,对照《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进行资格初审,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5年2月21日17:00前)可重新提交报名申请。
3.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可在报名期间,由报考人员提出申请,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进行改报,对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取消考试资格。考试要求诚信报考,不符合条件或不诚信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责任自行承担。
注: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5年2月21日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5年2月21日17:00至2月22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四)报名确认及缴费
1.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5年2月17日9:00至2月23日17:00前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试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提交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2.岗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不得进行岗位调整。岗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考生本人提出改报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因所报考岗位取消且本人自愿放弃报考需要退费的,经审核同意后,给予退费。
3.本次招聘继续对家庭经济困难的2025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以及城乡低保对象免收考试费。符合免收考试费条件的报考者须先在网上缴纳考试费,并按照附件2《石阡县事业单位免收考试费申请提交流程》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和有关资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退费。如未按规定提交申请和有关资料不属实等导致免收考试费申请失败的,不予退费,责任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
报名成功的考生于2025年3月24日9:00至3月27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笔试准考证。(为防止网络出现异常问题,建议考生打印准考证不要选择在规定时间的最后一天进行)
七、笔试
本次笔试考试参加国家分类考试、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同步考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笔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开展。
(一)笔试科目: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类别代码为11,综合管理岗位A类;
考试类别代码为41,小学教师岗位D类;
考试类别代码为42,中学教师岗位D类;
考试类别代码为51,中医临床岗位医疗卫生E类;
考试类别代码为52,西医临床岗位医疗卫生E类;
考试类别代码为53,药剂岗位医疗卫生E类;
考试类别代码为54,护理岗位医疗卫生E类;
考试类别代码为55,医学技术岗位医疗卫生E类;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考试范围以贵州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大纲(2025版)》为准。
两科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二)笔试时间:2025年3月29日(星期六)8:30-12:00。若因不可抗力需调整笔试考试时间,则另行通知。
(三)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四)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
(五)笔试成绩计算: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50分,笔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折算成百分制后按60%计入总成绩。
(六)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设置:本次招聘笔试成绩设置合格分数线,综合管理岗位A类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145分(乡镇岗位为140分),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145分。如合格分数线有调整,则另行公告。
未完成笔试所有科目或未达到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八、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资格复审按照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与实考考生人数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同一岗位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达不到1:3比例岗位的全部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二)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资料
1.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本人《报名信息表》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招聘岗位其他条件的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2张。
5.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等基层项目人员,需提供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仍在岗的,须提供服务单位及区(县)引导办(项目办)出具服务满2年的证明(证明材料需载明服务项目、服务单位、起止时间、服务年限、考核结果等情况)及同意报考意见原件。2020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工作”连续在村工作3年及以上的人员,须出具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安排到村工作的《服务协议》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提供由县引导办考核情况及同意报考意见。
(2)“村(社区)干部”和“优秀村(社区)干部”须提供:①任职文件或当选证书;②所在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书记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证实其担任“村支两委”职务经历、现实表现);③所在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纪委(纪工委)书记审核签字的廉洁自律材料;④由公安部门出具的政审材料;⑤属中共党员身份的,还需提交由所在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出具的党员身份审查报告。上述材料经县委组织部审核,在《报名信息表》上相应栏目中签署报考意见。
(3)“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须提供:户口簿、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随军家属”须提供:石阡县人民武装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其军人现服役部队及职务、家属姓名)原件1份、军(警)官证或消防救援队伍干部证、结婚证及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批复家属随军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6.限制石阡户籍的报考岗位,须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考岗位以生源报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高中(初中)《毕业证书》或生源证明(证明须教育局招生考试院加盖公章)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其工作单位、主管部门以及当地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石阡县在职在编工勤人员须提供其工作单位、主管部门以及县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请考生用A4纸印制,按顺序准备,以便查验。
(三)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由具体审核人在“报名信息表”上签署意见并签名。
2.经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在递补期内按该岗位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24小时之内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递补时间结束将不再顺延递补。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等情况的,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关注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责任自负。
九、面试
面试人员为经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一)面试方式及内容
1.综合管理岗位A类和医疗卫生E类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2.小学教师岗位D类幼儿园教师岗位采取基本技能测试,内容为:舞蹈表演、键盘(电子琴)演奏、歌曲演唱、故事讲述;
3.小学教师岗位D类特殊教育教师岗位面试方式为试讲,内容为人民教育出版社《培智学校义务教育实验教科书》三年级生活数学教材。
4.小学教师岗位D类小学教师岗位面试方式为试讲,内容为小学对应学科教材。
5.中学教师岗位D类初级中学教师岗位面试方式为试讲,内容为初级中学对应学科教材。
6.中学教师岗位D类高中、职校教师岗位面试方式为试讲,内容为高中、职校对应学科教材。
(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将在“石阡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及合格分数线
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占60%,面试成绩占40%。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60% +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在“石阡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本次考试总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十、体检
面试结束进入体检环节。体检人员按照各招聘岗位人数与各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另作加试,以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程序进行。体检医院为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意见等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十一、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考察对象,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察工作须在考察对象体检合格后开展,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招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实守信以及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业务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重点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资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方式主要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实地走访和面谈等方式进行,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各招聘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本部门(单位)的考察工作,并形成完整的考察资料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在考察中发现有不得报考情形和违反《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试行)》等有关规定的,考察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十二、备案聘用
(一)经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石阡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查实有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的,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合格,报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三)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在报考岗位上服务年限不得低于五年(含试用期)。
十三、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招聘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四、其他
(一)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公开招聘工作中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实施方案》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招聘岗位有选岗要求的,均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选岗,选岗工作在体检前进行。若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抽签方式确定优先选岗对象。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也不组织举办或委托其他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四)本次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栏目公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设置。专科专业目录主要参照《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本科专业目录主要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版)》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研究生专业目录主要参照《2018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2018年)》《2022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2022版)》等;计算机、会计及相关专业目录。
(五)本次招聘各环节,若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而延期,相关信息将在“石阡县人民政府网”公告,各考生应随时关注。
(六)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七)本《实施方案》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由石阡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组研究确定。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856-7623755(石阡县考试指导中心);
招聘监督电话:0856-7623200(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处理报名系统技术问题电话:0856—5234300(铜仁市考试指导中心);
咨询时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附件:1.2025年石阡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2.石阡县事业单位免收考试费申请提交流程
附件:1.2025年石阡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