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顺县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9年10月,隶属长顺县发展和改革局,储备库区位于长顺县广顺镇凯佐社区。负责承担长顺县级储备粮油储存保管、轮换销售及采购、上级储备粮油代储等政策性粮油管理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员5名。其中办公室人员1名、粮油保管员2名、粮油检化验人员2名。
三、招聘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四、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办公室人员: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有办公室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2.粮油检化验员:取得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粮油、食品等涉粮专业优先,拥有粮食检化验相关资格证的优先并可适当放宽年龄至40岁(含)以下。
3.粮油保管员:取得中专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土木工程类或粮油、食品等涉粮专业优先,拥有储备粮油保管相关资格证的优先并可适当放宽年龄至40岁(含)以下。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具有良好的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服从管理,热爱集体;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4.具有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7年4月7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9年4月8日及以后出生)。
6.无犯罪记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在职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在读的普通高等教育非2025届毕业生或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7.在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8.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9.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人员;
10.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11. 有其他严重违反党和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12.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7日上午9:00至2025年4月11日下午18: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长顺县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长顺县长发南路御景金湾东北侧约60米)。
4.报名所需资料:
(1)个人简历;
(2)招聘报名表;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4)最近三个月本人免冠一寸照片2张;
(5)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报名咨询电话:王女士,联系电话:18786380384。
6.报名要求:报名资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报名之后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如因通讯问题导致无法联系到应聘人员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从报名至录用全环节。
2.应聘者报名后,公司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符合面试条件的人员。
(三)面试
1.面试人员:为报名资格核验通过人员。
2.方 式:应聘人员从事该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及专业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因个人原因未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此次面试资格。
3.面试时间、地点: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核验应聘者报名资料后,在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符合面试条件的应聘者,请应聘者务必保持在此期间电话畅通。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第一名自动放弃,空缺岗位可按面试成绩名次依次递补一次。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者,须到指定县及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入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医院进行体检并向公司提交体检报告。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公司将对拟录用人员的个人信息进行审查核实,包括但不限于身份真实性、学历真实性、职称或执业(职业)资格证书真实性、以往工作或实习经历真实性、有无犯罪记录、有无失信记录等。
(六)公示
经招聘工作小组综合面试、资格审查、体检、考察情况,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长顺县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按规定办理聘用及备案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单位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应按用人单位要求按时报到。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超过规定报到时间10个自然日仍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试用期
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进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与长顺县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
(九)待遇
被聘用人员薪资参照《长顺县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十)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长顺县发展和改革局及社会监督。如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部门:长顺县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0854-6822505。
附件:长顺县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名表
附件:长顺县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长顺县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