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2023年基层事业单位赴州内高校开展引才活动(惠水县)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已结束,现进入测评程序。根据《黔南州2023年基层事业单位赴州内高校开展引才活动公告》有关规定,现将测评及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测评原则
测评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择优选拔人才。
二、测评对象
详见《黔南州2023年基层事业单位赴州内高校开展引才活动(惠水县)测评人员名单》(附件)。
三、测评方式
教师类岗位采取试教方式,综合类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试教采取15分钟微型课试教方式。试教试题从报考岗位学科的贵州省现行小学统编教材中抽取。同一学科考生抽签确认测评顺序后,根据测评课题的教学内容,设计教学方案(时间20分钟)(此环节不评分),然后进行试教(15分钟),考官根据考生试教予以评分,试教成绩总分100分。
四、测评时间及地点
(一)综合类岗位
1.时间:2023年5月19日上午9:00至结束
2.地点:中共惠水县委党校(惠水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旁)
(二)教师类岗位
1.时间:2023年5月20日上午9:00至结束
2.地点:惠水县第七小学(惠水县民中桥头)
五、测评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一)综合类岗位
1.时间:2023年5月17日-18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2.地点: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科(惠水县城北办公区三组团二楼)
(二)教师类岗位
1.时间:2023年5月18日-19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2.地点:惠水县教育局政工科(惠水县?/span>江街道办事处城北办公区二组团二楼057室)
领取准考证时,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测评,取消测评资格。本人不能按时到场领取测评准考证的,可委托他人代领,代领人代领时须携带双方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书(须委托双方签字按手印)。
六、有关事宜
(一)参加测评人员应于测评当日上午8:00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和《测评准考证》进入候测室,至上午8:30时未到达候测室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测评资格。
(二)测评成绩总分100分,设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测评成绩由主考官签名负责,测评结束后,测评成绩经审核无误后予以现场公布,并在惠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七、签订就业协议书
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岗位引进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之签订引进意向书。
八、纪律监督
测评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九、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本次引才有关事宜都将发布在惠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请考生随时关注。
咨询电话:0854-6221862(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黔南州2023年基层事业单位赴州内高校开展引才活动(惠水县)测评人员名单.xlsx
惠水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