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吸引和聚集独山籍在外工作的干部和愿意到独山县工作的各类人才“回流”独山干事创业、共谋发展,进一步加强我县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为切实推动独山县高质量发展、实现“五个新独山”奋斗目标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经独山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实施2023年“百泉回流”工程引进优秀人才,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及名额
(一)对象
独山县外工作的各类优秀人才,优先考虑引进以下优秀人才:
1.独山籍;
2.配偶、直系亲属在独山县工作的;
3.其他优秀人才。
(二)本批次引进名额
县直机关事业单位10名,乡镇机关事业单位20名,学校10名,医院10名。具体名额可根据引进报名情况适当调整。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勤奋敬业、德才兼备、严于律己、公道正派、甘于奉献、品行端正、熟悉和热爱拟调入岗位工作;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年限(按接收申请时间计算),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学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独山籍或配偶、直系亲属在独山工作的,学历可放宽至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到2023年7月31日;
3.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必须已进行公务员或参公登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须通过公开招聘或人才引进等形式进入的在编在岗人员;
4.独山县民族中学、独山县第三中学岗位需全日制一本及以上学历,专业为数学、英语、地理;其它学校岗位需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英语、数学、语文;
5.医院工作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
6.符合拟任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尚在试用期间的新录(聘)用人员、提拔到领导岗位尚在试用期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影响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和省、州、县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工作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确定岗位、考察、手续办理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现场报名。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在县委组织部报名,其他人员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集中报名时间2023年7月10日至2023年7月31日登录独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ushan.gov.cn/)、独山组工、独山人社微信平台下载填写《独山县“百泉回流”工程人才引进报名表》,在指定时间内携带所需材料进行现场报名(如因其它情况无法在指定时间内集中报名人员可携带相关材料适时到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独山县井城街道瑞进大厦15楼1508室(独山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独山县井城街道创客大厦3楼316室(独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
2.网上报名。报名人员须在2023年7月10日9:00至2023年7月31日17:00,期间登录“智考中国”服务平台(网址: https://zhikaocn.com/invitation/notice/318)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网上缴费。经网上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于2023年7月10日9:00至2023年8月2日17:00期间登录“智考中国”服务平台(网上快捷缴费入口: https://zhikaocn.com/victory/application/index)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5元系统使用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失败。如缴费成功,但系统未显示成功者,可刷新页面或重新登录后查看。若缴费存在异常,可于工作日内(9:00-12:00,13:30-17:00)拨打报名系统技术服务电话(技术服务电话:400-088-0028)。
3.报名时,须认真仔细阅读《独山县“百泉回流”工程人才引进报名表》中填表说明,如实填写和提交本人有关信息。《独山县“百泉回流”工程人才引进报名表》所填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名人员本人填写,凡出现填报报名信息错误而影响调动的,责任自负。逾期未按规定现场报名或经网上资格审查不合格未及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报名失败。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现场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网上报名人员须通过“智考中国”服务平台规范上传以下资料扫描件:
(1)本人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
(3)参加工作文件,现任岗位任职(聘用)文件;
(4)配偶、直系亲属在独山县工作的需提供结婚证、户口本;
(5)独山籍报名人员提供本人户口本。
(二)资格审查
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由县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查,事业单位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
同一类别报考人数超过引进计划的,由主管部门采取适当方式比选提出拟引进初步人选。
(三)确定岗位
采取组织推荐和单位上报需求的方式进行,由组织人社部门根据报名人员编制身份、工作岗位、专业技能,结合我县各单位编制空缺情况、人才需求及个人意愿,按照编制相同、岗位对等原则确定拟引进单位及岗位安排意见(其中特别优秀的<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优秀或获省级以上表彰>乡镇人员可直接引进到县直部门工作),同时征求单位及报名人员意见。
(四)考察
由县委组织部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组织人社部门和引进单位组成考察组,到引进人员工作单位进行全面考察,同时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主管部门、纪检、公安等部门意见(如主管部门不同意调出,及时向拟调入人员反馈意见;如有影响调动的问题,则终止调动程序)。档案审核坚持“凡进必审”的原则,由具有管理权限的组织、人社、卫健、教育部门按照档案管理权限与用人单位选派人员进行审核,形成考察报告和考察材料。
(五)手续办理
引进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引进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人才引进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坚决杜绝引进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行为,确保回流工程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2.引进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办理相关手续,否则视为放弃回流资格。
3.引进人才符合《独山县人才引进实施意见》的,按规定享受相关人才待遇,其中配偶在外工作,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引进人员名单。
4.引进人员在独山县最低服务期为5年,服务期内不得调离。
五、咨询电话
本公告由独山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人才引进工作未尽事宜,由独山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4-3221557 独山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0854-3221160 独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人事管理科
监督电话:0854-3226299 独山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附件:独山县“百泉回流”工程人才引进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