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师范大学的前身——“国立贵阳师范学院”创建于1941年,是当时全国八所国立师范学院之一。1950年10月更名为“贵阳师范学院”;1954年10月教育部委托贵州省人民政府管理;1985年更名为“贵州师范大学”。1996年被贵州省人民政府确定为省属重点大学;2015年成为教育部与贵州省人民政府共建的高等学校;2017年入选“国家级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引进和储备一批高素质专业化人才,根据《贵州省2024年定向部分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公告》有关要求,特制定本测评方案。
一、测评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测评对象
根据报名及资格审查通过情况,确定素质测评对象名单如下:
姓名 |
报考职位及代码 |
测评编号 |
郑媛 |
音乐学院教学科研岗200207 |
202307001 |
龙丽帆 |
音乐学院教学科研岗200208 |
202308001 |
刘雨佳 |
音乐学院教学科研岗200208 |
202308002 |
江建新 |
体育学院教学科研岗200209 |
200209001 |
冯文 |
体育学院教学科研岗200209 |
200209002 |
童钇沣 |
体育学院教学科研岗200209 |
200209003 |
钟善良 |
体育学院教学科研岗200209 |
200209004 |
蒋安亮 |
体育学院教学科研岗200209 |
200209005 |
周游 |
体育学院教学科研岗200209 |
200209006 |
陈科吉 |
体育学院教学科研岗200209 |
200209007 |
李晶晶 |
体育学院教学科研岗200209 |
200209008 |
吴帅斌 |
体育学院教学科研岗200209 |
200209009 |
徐孟扬 |
体育学院教学科研岗200209 |
200209010 |
张全赢 |
体育学院教学科研岗200209 |
200209011 |
魏宇斐 |
体育学院教学科研岗200209 |
200209012 |
彭洋 |
体育学院教学科研岗200209 |
200209013 |
三、测评程序
(一)测评时间及地点
1.测评时间:2023年11月21日上午9:00。
2.测评地点:贵州师范大学(贵州省贵安新区花溪大学城)。
(二)报到时间及地点
选调人员须持本人学生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于2023年11月21日上午8:30前报到。其中,音乐学院教学科研岗的选调人员到贵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楼会议室报到(贵州省贵安新区花溪大学城贵州师范大学东校区)、体育学院教学科研岗位的选调人员到贵州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合一楼3楼第一会议室报到(贵州省贵安新区花溪大学城贵州师范大学西校区)。选调人员必须准时报到,迟到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
(三)测评方式及内容
1.测评方式
本次测评分为两个环节,第一环节为专业素养测评,第二环节为综合能力测评,两个环节依次进行。
2.测评内容
(1)音乐学院教学科研岗(职位代码为200207)
①专业素养测评(满分100分,以40%计入总成绩,测评时间为20分钟)
应聘人员自选曲目,曲目数量不少于5首,须演唱涵盖以下5种不同风格的作品(钢琴伴奏由学校统一安排):
a.民歌或改编民歌;
b.古诗词歌曲;
c.戏曲或曲艺选段;
d.中国艺术歌曲或当代中国创作歌曲;
e.中国歌剧咏叹调。
②综合能力测评(满分100分,以60%计入总成绩,测评时间为35分钟)
a.教学试讲(30分钟)
自选自弹自唱曲目1首开展教学展示(安排学生配合)。
b.综合问答(5分钟)
现场抽题回答问题。
(2)音乐学院教学科研岗(职位代码为200208)
①专业素养测评(满分100分,以40%计入总成绩,测评时间为20分钟)
a.基本功展示(音乐自备,播放格式为MP3)。
b.自选舞蹈作品展示(音乐自备,播放格式为MP3)。展示作品须含个人技术技巧、剧目和两个不同民族或风格组合。
②综合能力测评(满分100分,以60%计入总成绩,测评时间为35分钟)
a.教学试讲(30分钟)
自选舞蹈开展教学展示(安排学生配合,音乐自备,播放格式为MP3)。
b.综合问答(5分钟)
现场抽题回答问题。
(3)体育学院教学科研岗(职位代码为200209)
①专业素养测评(满分100分,以40%计入总成绩,测评时间为15分钟)
自选一项专项技能展示。
②综合能力测评(满分100分,以60%计入总成绩,测评时间为25分钟)
a.教学试讲(20分钟)
自选教学内容开展教学展示(安排学生配合)。
b.综合问答(5分钟)
现场抽题回答问题。
(四)成绩计算
总成绩=专业素养测评成绩×40%+综合能力测评成绩×60%。专业素养测评成绩、综合能力测评成绩、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若同一岗位选调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仍并列的,综合能力测评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总成绩未达到70分及以上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五)确定签约人选
素质测评结束后,根据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职位选调计划人数1:1比例确定拟签约人选。最终确定的签约人选报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签约。
四、有关说明
(一)本次选调工作在贵州师范大学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成立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二)本次测评工作接受贵州师范大学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选调生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选调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三)选调人员在选调期间须密切关注“贵州省2024年定向部分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gzzzb.zhikaocn.com/390)发布的相关选调工作信息,并请选调人员保持通信畅通。
(四)测评工作咨询电话:0851-83227076;监督电话:0851-83227014。咨询及反映监督事项时间:工作日09:00-12:00、14:30-17:00。
(五)本次选调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并为来校参加测评的选调人员统一安排住宿和报销往返交通费。
五、未定事宜,由贵州师范大学报教育厅商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和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六、本方案由贵州师范大学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