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资源,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为了缓解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进一步落实省、州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9年福泉市就业见习招聘简章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参加就业见习对象为市内外毕业两年内(2018届、2019届)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或16-24岁未就业青年;市内外毕业两年内(2018届、2019届)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需带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两寸照片一张,16-24岁未就业青年需带户口本、身份证、未就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两寸照片一张。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参加见习的毕业生于2019年6月15至2019年8月10日到福泉市就业局“福泉市人才交流中心”报名。(先报名先安排)
三、推荐:由福泉市就业局“福泉市人才交流中心”结合用人单位需求,通过推荐、对接洽谈等形式对报名学生进行审核推荐。审核推荐参照以下标准进行;
1、专业对口优先;
2、属地原则优先;
3、品学兼优优先。
4、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就业困难家庭、残疾人家庭等毕业生优先。
四、体检:见习人员自行体检,体检费由学生自理。
五、派遣:就业局“福泉市人才交流中心”对见习计划体检合格的高校毕业生进行复审,确定入选人员并开具报到证,派遣到见习接收单位。
六、待遇: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1570.00元/月)具体与各用人单位面议。
七、见习岗位254个,见习人员460人(具体见附件)。
联 系 人:李洪梅
联系电话:2220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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