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六枝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市府办发〔2012〕73号)文件规定,为确保及时招到适合安置条件的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结合塔山街道实际,现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2人,特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原则
通过招聘,以为单位选拔优秀的人才为目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德才兼备、择优录用的原则,以实际工作业务能力为考察重点,通过面试加试用环节,真正把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热爱工作的优秀人才充实到塔山街道队伍中,促进街道经济社会事业持续稳步发展。
二、组织领导
塔山街道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谢根尼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组织委员、政协联络组组长、三级主任科员)
副组 长:张政虎 (街道三级主任科员)
成 员:付 蓉、李渝鑫、陶柏亦、陈 莉
工作职责:负责审定街道招聘工作方案,指导方案的执行和决策的解释,并对招聘工作结果进行决策。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塔山街道党务政务服务中心,负责招聘工作的政策解释和方案的具体组织实施,办公室主任由李渝鑫兼。
三、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素养,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社会影响;
2.年龄:女,20周岁至48周岁,男,20周岁至55周岁;
3.高中及以上学历(熟悉使用电子办公软件,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
4.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工作态度端正,聘用后能服从单位统一调度和工作安排。
(二)招聘条件
符合下列就业困难认定条件其中之一:
1.4050人员(女生40岁以上50岁以下,男生50岁以上60岁以下);
2.持残疾证的残疾人员;
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4.失去土地的农民转为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
5.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以贵州省就失业系统登记时间为准);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7.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8.父母双方(或单方)持残疾证,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本人持残疾证的高校毕业生;
9.在校期间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灾难,经民政部门认定属社会扶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
10.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以贵州省就失业系统登记时间为准)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三)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条件
1.受到党政纪处分期未满的、正在接受审查的、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四、招聘方法
通过塔山街道公开发布招聘信息招聘及街道各单位、各部门推荐等方式进行招聘,根据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采取面谈、电脑测试、岗前试用等方式进行。
五、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2名 。
六、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谈、电脑测试、岗前试用、资格复审与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14日—8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六枝特区塔山街道办事处一楼便民大厅;
3.提供材料: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4.咨询电话:18768609016,15085186985。
(二)资格审查
塔山街道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人员需到六枝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就业援助认定。
(三)考试及录用
1.考试方式:采取面谈、电脑测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工作思路、语言组织和表达能力、工作能力、逻辑思维和现场应变能力、办公软件运用和形象气质等方面。对于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由六枝特区塔山街道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电话通知;
2.录用:由六枝特区塔山街道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提供的基础材料等进行综合考察,经政审合格后,最终确定录用对象并签订劳动合同。
七、聘用管理
(一)城镇公益性岗位合同签订期限为1年,1年1签,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二)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如不能胜任岗位工作或严重违反六枝特区塔山街道管理规章制度,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依纪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及时予以解除聘用关系。
八、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以六枝特区塔山街道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公布为准。
六枝特区塔山街道党工委
六枝特区塔山街道办事处
2025年8月13日